2022年水产养殖有补贴吗?多少亩才会有?
渔业柴油补贴政策是党中央、国务院为加强渔业生产,造福渔业而颁布的一项重要政策。它是渔业历史上资金规模最大、效益范围最广的对渔民的中央财政补贴,是中央政府“三农”政策在渔业中的具体体现。中央财政安排渔业柴油补贴资金72878亿元,占补贴资金总额的8166%,在多个补贴行业中排名第一。然而,应该指出的是,在淡水渔业中,只有淡水渔船才能享受这项政策,而一般淡水水产养殖行业很少能享受这一政策。该项目涉及散装淡水鱼,以促进水生生物的增殖和释放。
该项目将由省和规划单位资助,为水生生物资源严重衰退或生态荒漠化的水域以及具有成熟放流技术、充足苗木供应、,扩散效应明显,渔民受益匪浅。在中央政府出台一系列促进农业政策性保险发展的指导方针的背景下,渔业保险的探索不断加快。农业部启动了一个试点项目,向中央政府补贴渔业相互保险费。飞行员保险被确定为渔船全损互保和渔民人身安全互保。
中央财政将分别补贴25%的保费,渔民人身安全互助保险最高补贴为每人20万元。渔船全损互助保险试点地区是辽宁、山东、江苏、福建、广东和海南省的一些重点渔区。渔民人身安全互助保险试点地区为浙江省岱山县。水产种子补贴的出发点是《水产养殖产业增长模式行动实施方案》,该方案提出“开展国家水产种子场运行机制调查,探索水产种子补贴方式”。
农业部健康养殖政策和改良水生种子补贴研究小组前往各地进行研究和取证。一些地方已经开始对改良水生鱼种进行补贴,但大多数涉及经济价值较高的淡水鱼。山东省进一步推进养殖池塘标准化建设项目。计划用5~8年时间改造350万亩老鱼塘,开发150万亩新鱼塘,形成500万亩现代渔业生产基地。目前,水产养殖业的贷款贴息仅在当地自行实施,主要是为了减少灾害造成的繁殖能力,以及为了满足当地发展要求的企业技术改造、新产品开发和固定资产投资。
国家农村养殖业补贴以及优惠政策
这个是有补贴的,最近国家颁布了一项新的政策就是关于这的,希望我的答案给你帮助
2017年国家对农村养殖补贴政策
第一、水电优惠
对农村养殖的来说都是消耗水电的大户,但国家对于养殖会回有水电的优惠。像面粉使用地下水资源,养殖户也享受农业用电的价格。而且国家非常鼓励利用荒山,荒沟,荒丘等地方发展养殖,这样也能节约土地的利用。
第二、动物防疫补贴
农村养殖难免会打各种疫苗,国家对于重大动物疫病强制免疫疫苗有补助政策,而且还会对畜禽疫病扑杀都有补助政策。对病死猪无公害处理,对猪定点屠杀环节病害猪处理都有补贴政策。
第三、农机补贴
像有关养殖使用的农机都会有补贴政策,一般不超过五万元。像给奶牛挤奶器械,一些烘干机,补贴一般不超过12万元。对一些高性能的青饲料售货机单机补贴金额一般不超过15万元。
第四、良种补贴
农村养殖的母猪,奶牛,肉牛,存栏能母羊30只以上,能繁耗牛25头以上的养殖户都会有补贴,母猪是40元,奶牛母牛30元,其他品种的母牛20元,肉牛母牛10元。绵阳,山羊公羊800,耗牛公牛2000元。
第五、饲草种植补贴
对于种植饲草生产加工也会有补贴,向合作社1年以上,饲草生产加工企业注册资本在200万(含)以上,奶牛养殖企业需要存栏300头以上,每3000亩补贴180万。
水产养殖,国家有什么政策?
国家农村养殖业补贴以及优惠政策是指:实行生猪保险补贴:饲养优质能繁母猪每头每年交保费60元,其中财政每头承担48元、养殖户承担12元,保额为1000元;饲养商品猪每头每年交保费10元,其中财政每头承担7元、养殖户承担3元,保额为400元。
水产养殖多少亩有补贴
农业部对水产养殖户的扶持政策有:
1渔用柴油涨价补贴。渔业柴油补贴政策是党中央、国务院出台的一项重要的强渔惠渔政策,是渔业历史上获得的资金规模最大、受益范围最广、对渔民最直接的中央财政补助,是中央“三农”政策在渔业的具体体现。2006年~2012年,中央财政共下达渔业柴油补贴资金72878亿元,占全部补贴资金的8166%,在几个补贴行业中资金量位居首位。但需要说明的是,在淡水渔业中,只有淡水捕捞渔船可以享受到这一政策,一般的淡水养殖业很少能享受该政策。
2渔业资源保护和转产转业财政项目。大宗淡水鱼涉及此项目的为其中的水生生物增殖放流。该项目以省及计划单列市为单位安排资金,对水生生物资源衰退严重或生态荒漠化严重水域,以及放流技术成熟、苗种供应充足、增殖效果明显、渔民受益面大的品种,在增殖放流资金安排上给予重点支持。
3渔业互助保险保费补贴。“十六大”以来,在中央出台一系列推动农业政策保险发展的指导意见的背景下,渔业保险的探索步伐不断加快。2008年5月,农业部正式启动渔业互助保险中央财政保费补贴试点工作。试点险种确定为渔船全损互助保险和渔民人身平安互助保险,中央财政分别补贴保费的25%,渔民人身平安互助保险最高补贴保险金额每人20万元。渔船全损互助保险试点区域为辽宁省、山东省、江苏省、福建省、广东省、海南省部分重点渔区。渔民人身平安互助保险试点区域为浙江省岱山县。2009年8月,扛苏省正式启动渔业政策性保险,为有效控制经营风险,确保渔业政策性保险试点工作达到预期目标,该省探索出了一种新型保险组织模式——省财政对参加渔业保险试点的投保渔民给予投保保费25%的补贴的基础上,将渔业互助保险年度保费“打包”再保险,即渔业互助保险巨灾超赔再保险。
4发展水产养殖业补贴。
(1)水产养殖机械补贴。2008年,农业部和财政部预拨下达2008年农机购置补贴款40亿元。与2007年相比,补贴资金规模扩大的同时,扩大了农机具购置补贴种类。其中,增氧机、投饵机和清淤机3类水产养殖机械首次纳入补贴目录。
(2)水产良种补贴。水产良种补贴的起步是2006年的《水产养殖业增长方式行动实施方案》中提出要“开展国家级水产原良种场运行机制调研,探讨水产良种补贴方法”。2007年农业部水产健康养殖及水产良种补贴政策调研组奔赴各地进行调研取证,一些地方的水产良种补贴已经启动,但大多数涉及的是经济价值较高的淡水鱼类。
(3)养殖基地补贴。山东省深入推进养殖池塘标准化建设工程,计划用5年~8年时间,整理改造老旧鱼塘350万亩,新开发鱼塘150万亩,形成500万亩现代渔业生产基地。仅2007年、2008年两年省级财政投入就达3000余万元,改造池塘12万亩,新开发池塘2万亩。
5渔业贷款贴息。水产养殖业贷款贴息目前只在局部地区自行开展,主要对灾害造成的再生产能力下降、对符合地方发展要求的企业技改、新产品开发、固定资产投资等给予贷款贴息。(1)渔业救灾复产贷款贴息。2008年2月,广东省江门市财政安排200万元贷款贴息补助专项资金,按受灾经济损失比例分配给各市、区,各市、区政府按不少于1∶1的比例配套专项资金,支持辖区内因2008年初寒冷天气造成严重损失的水产养殖户(场)救灾复产。贷款期限由农信社和受灾水产养殖尸根据需要和实际生产周期自行确定,贴息贷款补助期限为1年。当受灾水产养殖尸贴息总额小于或等于两级政府安排的贴息资金总额时,实行全额贴息;当受灾水产养殖户贴息总额大于两级政府安排的贴息资金总额时,则按比例实行部分贴息。2008年10月,广东省阳江市出台了渔业复产贴息贷款工作方案,支持遭受台风“黑格比”重创的渔业救灾复产。市本级财政安排补助专项资金1500万元,专项用于辖区内受灾户,尤其是“全倒户”、养殖受灾(损失10万元以上)大户和大船(60匹马力以上)船主的恢复生产性贷款,符合条件的,由市、县(市、区)财政按7∶3的比例给予1年期贷款贴息。2009年7月,福建省清流县向受特大洪灾影响的养鱼户发放贴息贷款。由“清流溪鱼”发展协会担保,依托清流农行“惠农卡”,采取3户~4户联贷方式,由县财政支付利息,给予每产受灾养鱼专业户5万元的3年授信贷款。
渔业企业技改、新产品开发贷款贴息,养殖业贷款贴息,水产龙头企业贷款贴息等。2009年,福建省根据相关规定,认定77家企业为省2009年~2010年度水产产业化龙头企业。这些企业将在两年内享受到10万元的贷款贴息补贴。湖北省洪湖市从2009年起,对符合该市水产品加工业发展方向的重点投资项目实行财政贷款贴息和有偿扶持相结合,首次固定资产投资超过2000万元,属于贷款建设的项目,实行全额贷款贴息,贴息期1年~3年。2006年,海南省海口市出台《海口市本级财政支农贷款贴息资金管理暂行办法》,对区域内从事水产品培育、生产、加工和流通等项目的个人、企业及其他组织提供财政支农贷款贴息资金。养殖面积达10亩以上的水产养殖专业尸可获得不超过50万元的财政支农贷款年贴息资金,养殖面积达50亩以上的企业及其他组织可获得的财政支农贷款年贴息资金不超过100万元,贴息期限为1年~3年。
6税收优惠。为支持引进和推广良种,加强物种资源保护,发展优质、高产、高效渔业,我国在“十一五”期间对用于培育、养殖以及科学研究与实验的进口鱼种(苗)免征进口环节增值税。为降低2008年南方低温雨雪冰冻灾害给水产养殖业造成的重大损失,2008年度增加“其他鱼苗及其卵”免税计划4000万尾(粒)。
法律分析:水产养殖有扶持政策,根据农业部去年发布的关于加快推进水产养殖业绿色发展的若干意见,意见表示,以下五种模式是受到国家扶持的:1、稻渔综合种养模式稻渔综合种养模式就是充分利用光、热、水、气、土、肥、种等自然资源,生产出优质稻米和各种名优水产品等,比如种水稻时,在稻田里养殖一些稻花鱼、小龙虾,青蛙等,使效益最大化。目前农业农村部已开始推广国家级稻渔综合种养示范区工作,并给予部分示范区政策倾向和扶持,2020年相关政策将继续,具体的要咨询当地相关部门。2、智能渔场的智慧渔业模式智能渔场的智慧渔业模式就是支持发展深远海绿色养殖,鼓励深远海大型智能化养殖渔场建设,引导物联网、大数据、人工智能等现代信息技术与水产养殖生产深度融合。
法律依据:《工伤保险条例》 第三十五条 职工因工致残被鉴定为一级至四级伤残的,保留劳动关系,退出工作岗位,享受以下待遇: (一)从工伤保险基金按伤残等级支付一次性伤残补助金,标准为:四级伤残为21个月的本人工资。 (二)从工伤保险基金按月支付伤残津贴,标准为:四级伤残为本人工资的75%。伤残津贴实际金额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的,由工伤保险基金补足差额 (三)工伤职工达到退休年龄并办理退休手续后,停发伤残津贴,按照国家有关规定享受基本养老保险待遇。基本养老保险待遇低于伤残津贴的,由工伤保险基金补足差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