怎样开一家宠物狗养殖基地
你写了这么多狗 谁回答的完哦
我家在成都 我爸爸是成都宠物协会的副会长
我家的养殖场呢是买在离城市3公里的地方 是农村
因为你养的多 狗叫声自然也多 这样骚扰民众
在农村就不会有人告你
养殖场呢要有很多树 竹子之类的
这样才不容易太热
你的小狗出生了 大概6个星期就开始卖哦
卖到哪嘛
1 你们那的 专卖狗的市场 有狗贩子在那 也有家庭住户的
像成都百花坛就有个狗市场 青羊宫也有塞
很多人都会到那里去买
所以你到你们那的狗市场去卖 有贩子收也有住户买
贩子收就会卖的便宜点
住户就不一样了 喜欢的话 就给的多!~
土狗养殖场地如何搭建
狗场需要有地方选在偏远郊区 不扰民的地方 否则你麻烦不断 三天两头来罚款
狗种很多地方可以引进 去淘宝看看 很多地方都提供血统证书的 有证书 你培育的狗儿好卖一点
需要有专业的管理队伍 想要狗儿健康 必须按顿饲喂 而且有规律 不能随便吃 而且要卫生 经常打扫狗舍 否则发生瘟疫 你的狗儿全死光的
大型狗舍 你可以自己做饲料 辅助添加剂 挺好的
1,狗舍特别吵 时间长了人受不了
2,每天要遛狗的 可以按品种在院子里遛
3,最好有个兽医 如果狗场的狗带出去打针 可够你忙的
狗市现在比较低迷 从08年夏季开始就不行了
去年哈士奇平均1500 现在才 900
藏獒更别说了 虽然好 但是无人问津 天价吓死人 有钱人更是直接去北京上海那些有名的贵族俱乐部买 一般犬舍 没戏
如何开办宠物狗养殖场
肉狗养殖狗舍建造:
狗舍的建立要坚固耐用,且必须符合狗的生活习性和卫生条件。每一间狗舍应有单独的运动场,狗舍用砖瓦水泥结构,门窗可用钢木结构,运动场的场地以水泥地做成或三合土为好,稍有坡度,便于排水,隔墙用角铁、钢管和铁丝网围成,既坚固耐久,防止撕咬,又便于清扫、洗刷和消毒。狗舍的面积根据用途和狗的需要而定。面积应不少于10-12平方米,高度不低于2米, 其中狗居室为2~3平方米。繁殖母狗的居室为3~4平方米。幼狗舍因群居其居室面积不得少于6~8平方米。此外,狗舍的建立还应注意以下几个问题:
(1)采光与通风:日光和换气是狗舍卫生的重要条件, 采光窗应为狗床面积的1/8~1/5,安装玻璃窗,夏季通风防蚊。狗舍自然换气安装特殊的人工换气装置。
(2)防湿与排水:狗厌恶潮湿,因此狗舍的建立一定要注意防湿防潮。 狗床应高于地面20~30厘米。狗舍需有大口径自来水管,以便有较大压冲洗狗舍。下水道最好是大口径暗沟,如果是明沟,则各狗场不得互通,以防传染病及寄生虫病。
(3)防暑与保温:狗舍的标准温度,夏季为17℃~20℃冬季为13℃~15℃。狗舍周围应植树遮荫,或设有遮荫设备,以备夏季防暑。冬季狗床上要铺垫软草或设置寝箱,以防寒冷侵袭。
请问怎样才能申请一个犬养殖基地
你写了这么多狗
谁回答的完哦
我家在成都
我爸爸是成都宠物协会的副会长
我家的养殖场呢是买在离城市3公里的地方
是农村
因为你养的多
狗叫声自然也多
这样骚扰民众
在农村就不会有人告你
养殖场呢要有很多树
竹子之类的
这样才不容易太热
你的小狗出生了
大概6个星期就开始卖哦
卖到哪嘛
1
你们那的
专卖狗的市场
有狗贩子在那
也有家庭住户的
像成都百花坛就有个狗市场
青羊宫也有塞
很多人都会到那里去买
所以你到你们那的狗市场去卖
有贩子收也有住户买
贩子收就会卖的便宜点
住户就不一样了
喜欢的话
就给的多!~
怎样建狗`养殖场
1、申请书(当地派出所加盖公章)
2、法人代表的身份证明(身份证复印件)
3、上级单位的任命书或聘请书
4、场所方位图、平面图、周围环境照片(大门、犬舍、屠宰间)
5、场所使用证明(产权证明或租赁协议)及房屋安全证明
6、与相邻50米内单位的协议或相邻单位出具的证明
7、安全防范措施
8、单位主要从业人员情况、学历证明(身份证复印件,学历证明复印件)
9、工商部门《企业名称予以登记》的证明文件
10、市畜牧兽医部门核发的《畜牧兽医卫生合格证》
说明:
1、以上材料均需打印,标准十六开纸,一式两份。
2、申报材料齐全后,上报分局限养办,填写《北京市犬类经营许可证申领表》
北京市养犬审批、登记、年度注册手续
第一条 为贯彻落实《北京市严格限制养犬规定》,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重点限养区居民饲养小型观赏犬申请登记程序:
(一) 申请养犬人持居民身份证和户口簿到居住地公安派出所填写《申请养犬登记表》。
(二) 公安派出所收到《申请养犬登记表》7 日内,征求居民(家属) 委员会的意见,报公安分、县局审核批准,公安分、县局在收到申请后10日内作出准养或者不准养犬的决定。
(三) 公安分、县局批准养犬的,由公安派出所向申请养犬人发放《购犬许可证》。申请养犬人持《购犬许可证》购犬或者接受赠犬。
(四) 申请养犬人购犬或者接受赠犬后,携犬到畜牧兽医机构,由畜牧兽医机构对犬进行健康检查、注射预防狂犬病疫苗。对经检查合格的,由畜牧兽医机构向申请养犬人发放《犬类免疫证》。
(五) 申请养犬人持《犬类免疫证》、购犬发票或者接受赠犬的公证书,犬的彩色照片,携犬到居住地公安派出所审验,领取《准许养犬登记通知书》。
(六) 申请养犬人持《准许养犬登记通知书》和犬的彩色照片到公安分、县局办理犬类伤害他人责任保险,交纳登记费,办理登记手续并领取《养犬许可证》和犬牌。
第三条 重点限养区单位因工作特殊需要养犬申请登记程序:
(一) 申请养犬的单位持养犬申请报告,到所在地公安派出所填写《申请养犬登记表》,由公安派出所报公安分、县局审核同意后,报市公安局审批。市公安局在收到申请后10日内作出准养或者不准养犬的决定。
(二) 市公安局批准养犬的,由公安分、县局向申请养犬单位发放《购犬许可证》。申请养犬单位持《购犬许可证》购犬或者接受赠犬。
(三) 申请养犬单位购犬或者接受赠犬后携犬到畜牧兽医机构,由畜牧兽医机构对犬进行健康检查,注射预防狂犬病疫苗。对经检查合格的,由畜牧兽医机构向申请养犬单位发放《犬类免疫证》。
(四) 申请养犬单位持《犬类免疫证》和犬的彩色照片到市公安局办理犬类伤害他人责任保险,交纳登记费,办理登记手续并领取《养犬许可证》和犬牌。
军犬、警犬、科研实验用犬、医疗卫生用犬免收登记费、年度注册费。
第四条 一般限养区养犬申请登记程序:
(一) 申请养犬人持本人居民身份证,申请养犬单位持养犬申请报告,到居住地或者单位所在地公安派出所填写《申请养犬登记表》。
(二) 公安派出所收到《申请养犬登记表》7日内签署意见,报乡、镇人民政府审核批准。乡、镇人民政府在收到申请后10日内作出准养或者不准养犬的决定,并通知申请养犬人或者申请养犬单位。
(三) 申请养犬人或者申请养犬单位接到准许养犬的通知后,携犬到畜牧兽医机构,由畜牧兽医机构对犬进行健康检查,注射预防狂犬病疫苗。对经检查合格的,由畜牧兽医机构向申请养犬人或者申请养犬单位发放《犬类免疫证》。
(四) 申请养犬人或者申请养犬单位持《犬类免疫证》到居住地或者单位所在地公安派出所交纳登记费,办理登记手续并领取《养犬许可证》和犬牌。
第五条 居住在本市行政区域内的外国人养犬,持护照向北京市公安局外国人管理出入境管理处提出申请,市公安局在收到申请后10日内作出准养或者不准养犬的决定。经批准养犬的,参照本办法第二条的有关规定办理检疫、交费、登记手续。
第六条 重点限养区内养犬人因住址变化需变更养犬饲养地的,应当持《养犬许可证》、《犬类免疫证》到迁入地公安派出所填写《养犬饲养地变更登记表》。公安派出所在7日内征求迁入地居民(家属) 委会员的意见,报公安分、县局审核批准后,变更《养犬许可证》。
第七条 经批准养犬的单位,必须有专人负责管理犬类,未经市公安局批准不得擅自变更饲养场所。
第八条 经批准养犬的单位和个人,应当自领取《购犬许可证》后一个月内,办理购犬、免疫、登记手续。
第九条 每年3月1日至4月30日,为《养犬许可证》年度注册时间。经批准养犬的单位和个人,逾期不办理年度注册的,《养犬许可证》失效。年度注册的程序如下:
(一) 养犬人应在年度注册时间内携犬到畜牧兽医机构进行犬的健康检查,经检查合格,领取当年度的《犬类免疫证》。
(二) 重点限养区内的养犬人持《养犬许可证》和《犬类免疫证》到居住地公安派出所审验,填写《年度检验登记表》,持公安派出所出具的同意注册的通知,到公安分、县局办理当年犬类伤害他人责任保险,交纳年度注册费,办理年度注册手续。
(三) 重点限养区内养犬的单位持《养犬许可证》和《犬类免疫证》,到市公安局办理当年犬类伤害他人责任保险,交纳年度注册费,办理年度注册手续。
(四) 一般限养区内的养犬人和养犬单位持《养犬许可证》和《犬类免疫证》,到居住地或者单位所在地公安派出所交纳年度注册费,办理年度注册手续。
(五) 养犬的外国人持《养犬许可证》和《犬类免疫证》到市公安局外国人管理出入境管理处办理犬类伤害他人责任保险,交纳年度注册费,办理年度注册手续。
第十条 经批准饲养的小型观赏犬,实行一犬一牌一链。犬牌系带在犬的颈部。携小型观赏犬出户时,携犬人必须随身携带《养犬许可证》以备查验。
第十一条 经批准饲养的犬死亡、丢失,需重新养犬的,必须重新申请《养犬许可证》,不得以原有的《养犬许可证》饲养新犬。
第十二条 经批准饲养的犬繁殖幼犬的,养犬人应当在30日内将幼犬送犬类留检所或者自行处理。
第十三条 养犬人因违反有关规定,被公安机关没收所养犬、吊销《养犬许可证》的,三年内不准重新申请养犬。
第十四条 本办法执行中的具体问题,由市公安局负责解释。
第十五条 本办法自1995年5月1日起施行。
弄好后去公安局就行了
开办犬类养殖场、犬类交易市场和为犬类服务的机构,应当符合有关动物防疫规定,依法办理工商注册登记手续;出售的犬只必须具有畜牧兽医部门核发的动物检疫证明和犬类免疫证明;不得在重点管理区、泉水补给区和生活饮用水水源地保护区范围内开办犬类养殖场,不得在重点管理区内设立大型犬、烈性犬交易市场,不得在犬类养殖场和犬类交易市场以外的场所从事犬类交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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夏安琴的简单致富新路:办养狗场
今年35岁夏安琴是古林镇第一个也是迄今为止唯一一个办养狗场的人,办场不到两年时间,此场已初具规模,狗的存栏数已从办场初期的7条增加到63条。
办场前,夏安琴是在宁波市东渡路做服装生意。由于服装生意不景气,于是她转了念头,决定开办古林镇还没有的养殖业——养狗。1999年,村里为她落实了一块面积约16亩、地处比较偏僻的旱地作为办场基地,同时办好必要的土地征用手续。接着,夏安琴又先后投资10万元,建起了18间狗舍、5间工作用房和面积600多平方米的水泥场地。建好狗场以后,夏安琴的丈夫专程到山东省曹县良种狗养殖场,用近5万元资金购买进国际上很有名气的良种狗12条。有德国“杜丙”狗,丹麦“大丹”狗,俄罗斯“黑熊”狗。可能是长途运输中出了毛病,只有7条狗活下来。从此,夏安琴亲自担任饲养员。在此期间,她阅读了许多关于养狗的书籍和技术资料。后来她又慢慢学会了给狗打防疫针、注射葡萄糖盐水、医治常见病等技术,还配备了一些必要的药品和医疗器材。夏安琴从实践中体会到,养狗场要发展,首先必须加快繁殖速度。于是她用纯种狗自行交配繁殖出“杜丙”、“大丹”、“黑熊”等纯种狗,也用三种狗互相杂交繁育出杂交新一代。由于狼狗的需求量比较大,她就买进了5条品种较好的本地母狼狗,并与纯种狗杂交,繁育出杂交狼狗。随着人民生活水平的逐年提高,要求饲养观赏狗的家庭越来越多了,为满足人民的需求,她又买进了“大麦丁”和“拳师”两种观赏狗,每条可卖1000多元。通过一年多时间的繁育,此场共繁育了纯种狗、杂交狗共70多余条,其中出售市场20条,获利25000多元。
近日又投入3万多元,新建了狗舍26间、住房2间,还将原来5间工作房翻成了楼房。